网络中立性
姑且不论美国人、欧洲人如何争论,这个话题如果在中国展开,首要的问题必然是我们伟大的防火长城GFW。这个21世纪的技术怪物在广泛的侵害着中国人的权益,不知道何时才能消失呀。网络中立性(Network neutrality,NN,或为互联网中立性,internet neutrality)是指一种设计互联网(或者其他任何网路)的基础性原则,这种原则规定网络对于其上流动的内容没有选择或者说“中立”。网络中立性尚无统一的定义,各定义间差别很大;但多数都认同:对于网络连接的何种设备无歧视性限制,对于设备是否或者如何通讯无歧视性限制,或者不因一种通讯而降低另一种通讯的服务等级,这样的网络是完全的网络 中立性的一个例子。
电信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实现一些新的服务和内容模式的过程中,试图对互联网的流量和内容施加有选择的(或者说歧视性的)控制。大约在2003年间,针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这种行为,在一些反对意见中“网络中立性”这个术语被塑造出来的。电信运营商(目前通过提供对整个互联网的访问而盈利)已经提议,根据一种“分层服务”(tiered service,TS)模型将特定“高优先级”的流量隔离出来;他们声称这样他们就可以为客户提供高级的功能和更高品质的服务。但利害攸关的是,电信运营商可能会利用这种权利对不同的流量类型提供有歧视性的服务—针对某些内容提供商(即某些网站、服务、协议)的内容而收费,如不付费则提供很差的服务或者没有服务。
分层服务的建议者声称,“高优先级流量”模型可以被正当的使用,并不会对公众的带宽或者服务品质施加实质性的限制。因此,“网络中立性”被指责成“一种找麻烦的解决方案”,并且被指责成减损了建设、启动新一代互联网的激励作用。[1]
中立性的支持者则声称,电信运营商之所以寻求这种分层服务模型,更多的是为了通过控制传递途径(pipeline)来获利,而非来自对他们内容或者服务的需求。他们以其他的大众传播和电讯技术为类比,指出电信运营商支配了并且(或者)抑制了广播和电话技术,从而导致了更少的客户选择、服务多样性,更多的公司官僚(corporate bureaucracy)和网络分层(network stratification). (参见 社会分层)。[2] 另有人声称,他们相信网络中立性对维系现有的自由拥有首位的重要性。[3]
还有第三组群体认为争论双方的观点都很可疑。[4]
标签: 网络中立性, GFW, network neutr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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